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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感器感應耐壓標準及規(guī)程
根據(jù)GB50150-2006國家標準《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》以及GB 1027-1997電壓互感器-國家標準規(guī)范要求,測試要求如下:
1、 電磁式電壓互感器(包括電容式電壓互感器的電磁單元)宜按下列規(guī)定進行感應耐壓試驗:
1)試驗電壓應施加在一次端子之間;試驗可以采用二次繞組勵磁,施加的電壓足夠使一次繞組感應出規(guī)定的試驗電壓;現(xiàn)場感應耐壓試驗電壓應為出廠試驗電壓的80%。
2)試驗電源頻率和試驗電壓時間參照7.0.13條第4款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3)感應耐壓試驗前后,應各進行—次額定電壓時的空載電流測量,兩次測得值相比不應有明顯差別;
4)對電容式電壓互感器的中間電壓變壓器進行感應耐壓試驗時,應將分壓電容拆開。由于產(chǎn)品結(jié)構(gòu)原因現(xiàn)場無條件拆開時,可不進行感應耐壓試驗。
2、電磁式電壓互感器的空載電流及勵磁曲線測量,應符合下列要求:
1) 一般情況下,勵磁曲線測量點為額定電壓的20%、50%、80% 、100% 和120% 。對于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壓互感器(N 端接地),電壓等級 35kV 及以下電壓等級的電壓互感器*高測量點為190% ;電壓等級 66kV 及以上的電壓互感器*高測量點為150%;
2) 對于額定電壓測量點(100%),勵磁電流不宜大于其出廠試驗報告和型式試驗報告的測量值的30%,同批同型號、同規(guī)格電壓互感器此點的勵磁電流不宜相差30%;